投标邀请书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安市石墨和石墨烯产业园园区水厂(一期)技术提升改造工程(土建部分) (项目名称)已由相关单位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永安市自来水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人为永安市自来水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邀请 招标。根据国家发改委印发《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永政文[2019]26号文件规定,邀请注册地在永安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符合投标资格要求的施工企业。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永安市 ;
2.2工程建设规模:永安市石墨和石墨烯产业园园区水厂(一期)技术提升改造工程(土建部分) ,工程造价约人民币231万元,具体规模以招标控制价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和内容:永安市石墨和石墨烯产业园园区水厂(一期)技术提升改造工程(土建部分) ,主要建设内容为: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305531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65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6标段划分: 无 ;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建筑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 /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 不要求 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由于2018年8月1日起检察机关停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业务。
因此投标人需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格式自拟)。
3.11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建办厅[2017]32号)、《永安市建立联合惩戒失信平台实施方案》(永委办[2017]35号),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建设的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企业和企业法人代表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不得有失信行为,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按无效标处理。查询网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永安法院联合惩戒
平台(http://lhcj.fjyafy.gov.cn//)(
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其它一律无效)。
3.12根据《三明市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
“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明建筑〔2016〕218号)的要求,凡被纳入省、市、县级“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间的施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13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纸质招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05 月 20 日至2020 年 05 月 25 日(北京时间)到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永安市巴溪大道1369号时代广场B2幢2楼(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200元(含资料),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0年 06月01日09: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肆万伍仟元整(¥45000元整) 。
6.3.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
账户名称: 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 35001646007059565656-0084
6.4.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②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按明建【2019】30号文执行;③永安市建筑业协会年度共享投标保证金形式或三明市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④三明市国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投标担保保函。投标人以银行保函形式或指定公司担保保函或永安市建筑业协会年度共享投标保证金形式或三明市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由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核验)将投标保函原件或永安市建筑业协会年度共享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函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单独送达开标现场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06 月 01 日上午09时 00分,提交地点为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永安市南山路199号(永安市住建局附楼三楼);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全过程投标并核查身份证原件同时进行登记确认,否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以不具备投标资格处理。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采用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三明市国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投标担保保函、的投标人应将函件原件提交验证,招标人验证后保函原件将不予退还)或使用永安市年度共享投标保证金或三明市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应由企业授权委托人将投标保函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并出示"闽政通"的八闽健康码配合相关人员进行身份核验及体温测量等上述文件缺一项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安市自来水公司
地址:永安市 ,邮编: 366000
联系人:赖先生
电话: 1350757735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巴溪大道1369号时代广场B2幢2楼
邮编: 366000
联系人:小高
电话: 0598-3855755